高中的读后感(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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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中的读后感(通用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高中的读后感(通用10篇)

高中的读后感1

他——福贵,一个纨绔子弟,在赌桌上被龙二骗尽家产。父亲离世。为给母亲买药,半路被抓去做壮丁,而后幸运逃脱。当他回来时母亲早已离去只留下了一个等他回家的妻子家珍,一个无病医治又聋又哑的女儿凤霞,和他早已陌生的儿子友庆。友庆上学的年龄到了,全家却无力支持只能把女儿凤霞拿去送人。不论在何时都这样的情况,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这里不谈。

失去女儿的日子全家都很难过,可世事的无奈逼着你去做不得以之事,这是我们的悲哀吗?凤霞偷跑回来了,在送凤霞回去的途中,福贵不敢看凤霞的脸,因为不舍。父女之情哪这么容易断绝,福贵回头了,带着他的女儿。他对凤霞说“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在窘迫的生活中,福贵能够说出这句话,可见他终究爱着女儿凤霞。无论她是否残疾。

看着鲜活的生命在作者的笔下走向死亡,内心颇为沉重,我迫不及待的看下去,才知后面的故事更加残忍。不过这或许就是余华想用这样的表现手法完成一次完全意义上的哲学追问——活着为了什么?一日,学校带学生们去医院给县长女儿输血,学生们认为给县长女儿的特为荣耀,排了长队。友庆就这样高兴的上去了,因为只有他的血型合适。可他哪知道医生抽到他面部苍白还在抽,整一个吸血鬼。友庆死了,县长女儿活了。而后此医生并未得到什么惩罚,不用说原因我们都能知道。回想起当下社会,难道就没有吗?不能说这个现象是一种常态,只能说这是一种病态。

友庆死了,但在悲伤后总要学会面对,这就是人生。凤霞嫁了个排水板的工人二喜,全村都为他们二人高兴。可最后我只能用只言片语写下。因为每一次的回忆都是在伤口上面抹盐,这一切太真实了。家珍病死了,凤霞难产而死,二喜被排水板压死,儿子苦根吃太多豆子撑死了。福贵没有办法去改变这样的境遇,最后一个人度过了最后的岁月。

余华让我们见到了什么是最惊心动魄的叙述。“活着”,不管是屈辱还是风光;“活着”,不管是甜蜜还是酸楚;“活着”,不管愿不愿意,喜不喜欢,都得活着。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全书最后富有隐喻的对“活着”进行总结:“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高中的读后感2

简爱这本书我没太认真的去读,但是,我也对书中的故事略有了解,也领悟出来许多道理。

简爱从令人讨厌的学校毕业,在罗契斯特先生的庄园找了份家教的工作,负责教育罗契斯特先生的女儿,在此过程中两人擦出爱的火花,但在两人结婚当天,意外得知罗契斯特先生的前一位夫人并没有死,而是疯了并且正关在庄园里,于是简爱离开庄园,并碰到自己的表哥表妹,正当简爱犹豫是否与表哥一起离开英国做传教士的妻子时,罗契斯特的庄园由于疯妻纵火毁于一旦,他本人也受伤致盲,心灵有所感应的简爱赶回庄园,两人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不平等的待遇让她饱受欺凌,小小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成年后,她成了桑菲尔德贵族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谁料命运对她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但自始至终她都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

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这是我从这部小说中领悟到的,而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们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是我们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高中的读后感3

20世纪30年代初,一个二十七岁的青年,为了倾吐自己鲜明的爱和恨,宣泄自己积郁的悲愤,也为了探索青春的价值和意义,在距故乡成都千里之遥的上海,用整个身心,写出了一本近三十万字的小说。这个青年就是著名作家巴金。这本小说就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家》。

作为《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家》被公认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它集中体现了封建大家庭制度下的典型形态,书中描写的高家,是封建社会的一个缩影,这个旧式的家庭内部充满着虚伪和罪恶,各种矛盾潜滋暗长,逐步激化。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好的东西遭到无情地毁灭,高氏三兄弟的恋爱故事,以及梅芬、瑞珏、鸣凤等青年女子的命运,最终都免不了悲剧的结局。

《家》最突出的艺术特色是塑造了一系列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在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觉慧,他思想先进,充满活力,是高家的叛逆者,是美好与希望的象征。然而书中还有个不得不提的人物,那就是觉新。如果说觉慧代表的是梦想,那么觉新代表的则是现实。他无疑是《家》中内心最复杂、最矛盾的人。大少爷觉新也曾受到过新潮思想的熏陶,也曾有过出国留学的机会,曾几何时,他是一派朝气蓬勃,对未来充满着希望,对人生充满着追求。然而作为高家的长房长孙,他放弃了理想、爱情,顺从了家族的安排。这份包办的婚姻,成为了一切悲剧的开始,在这以后,不幸接二连三地降临,他隐忍退让,独自承受着痛苦,希望以此来换取些许的宁静。只可惜他的委曲求全不但没有为他带来安宁平静的生活,反而间接导致了他爱的人相继离他而去。失去了两个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子,同时也失去了幸福的资格,在以后漫长的岁月中,只剩下他独自痛苦地面对一切。

究竟是懦弱的性格造成了他的悲剧,还是命运给了他懦弱的性格?他经过了五四运动的洗礼,新的思想在他的心中留下了一定的烙印,但是他同时又受到封建孝道的束缚,骨子里依然有着守旧的血液,这也许成了他悲剧命运的根源,成了他一生悲剧的缘由。一段婚姻,两份深情,在本应该幸福的岁月里,一次又一次经历了生离死别。也许他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但不能否认他的一颗真心,满腔赤诚;他是一个称职的兄长,为弟弟们构建起一片碧海蓝天,将悲伤尽收己身。对于他,再无情的人也不忍苛责……

在《家》中,爱情是不圆满的,带着宿命的伤,在《家》中,几乎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着一抹深入骨髓的遗憾,回荡着一缕沉重寂寥的叹息……《家》如同一支悲伤的抒情曲,伤感开场,心痛收尾,《家》恰似一首情思凄婉、深沉美丽的抒情诗,缠绵悱恻之余又潜动着一脉春温。在这个虚构的空间里,作者所欲展示给我们的,是描写过去十多年见的一幅画卷。虽然这里只有生活的一部分,但已经可以看见那一股由爱与恨、欢乐与苦难所组成的生活之激流是如何在人们心中动荡。青春毕竟是一种美丽的东西,无论期间是否经历过痛苦与磨难,当多年后再次回首,我们所能铭记的,依然是它的美丽……

高中的读后感4

可以说,我们这一代人是看着巴金的名著《家》长大的一代,先是电影,记得小时候的电影很少,于是反反复复的重复看了好多遍,但总也看不厌,每次都是被感动地流泪。后来根据小说,又改编成电视连续剧,更是百看不厌。今天又拿起这本小说,使我有了更多的体会和感受,更是爱不释手。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反映“五四”这一大时代的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至今还没有一部取得像《家》那样的成功。

巴金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著名作家。《家》是巴金以五四运动后数年间的四川成都为背景,通过一个四世同堂的封建官僚大家庭高公馆没落、崩溃的故事,悲愤地诉说了封建家长制和旧礼教吃人的罪恶,热情地赞颂了年轻一代的觉悟和反抗,形象地揭示了封建制度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家》对专制制度的控诉以及对成长中的叛逆力量的歌颂,曾经激励鼓舞了当时大批出身封建家庭的青年知识分子,促使他们摆脱旧家庭的束缚,投身于革命的洪流。

《家》集中展现了封建大家庭制度的典型形态,通过对高公馆内部矛盾交织的各种关系的解析。小说描绘了觉慧、觉民、琴、倩如及周报社同仁等一批青年形象,写出了几对青年在爱情上的不同遭遇和他们所选择的不同生活道路。将觉慧作为引导青年“应该这样走”的典型来写,他是五四新思潮唤醒的年轻一代,反对封建专制,向往民主自由。而逆来顺手的觉新则是“不应该这样做”的典型,是封建家庭和旧礼教毒害下人格分裂的悲剧典型,为此,他和他所爱的人也同样备受摧残,付出了巨大的牺牲。高老太爷的性格极端专横、冷酷、残暴,他表面上道貌岸然,实质上精神空虚、灵魂丑恶。他极力反对新思想,反对任何社会改革,一手包办儿孙们的婚姻,制造了高家的一幕幕血淋淋的悲剧。他代表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腐朽没落的反动阶级。

《家》用许多血淋淋的事实,控诉了衰老腐朽的家长制和旧礼教对于人的青春、爱情和生命的摧残在颠倒是非的大家庭内,封建压迫者在扼杀人性的同时也丧失了人性,《家》启示人们只有反抗才有生路,懦弱妥协只能带来更多的不幸。《家》正是因为表现了“五四”新思潮德威力及新一代民主青年的成长,而给人以巨大的鼓舞。在三四十年代之所以能在青年中风靡,与它散发的浓郁的青春气息及批判性的激进主体是分不开的,也寄托着巴金对青春的赞美和对未来的信念。

高中的读后感5

曾读过文摘里的短篇《不干了》,觉得潇洒的人太多了,一言不发,拂袖而去,不做了。不耐烦了,不干了,立刻走。工作生活中,压力太大,而自身又无法承受住,选择离开;或是上司的几句“评语”使自尊受了伤害,选择离开。当时想想真潇洒、洒脱,飞特族吗?或是自信地无需去考虑自己的下一份工作在何处,难道他可以不吃饭、不穿衣,家里老的小的随时愿意露宿街头,或早已习惯吃苦。

就如一位群众推举出来的领导,大家希望他以后为民请命,做出政绩来,谁知道他竟会不顾一切喊声“不干了”即时辞职。辜负大家的一片诚心。这时想想一句“不干了”真当失去一切。

说一句“不干了”很简单,曾碰到一个同学,毕业后进入与专业相符合的单位上班。可没过多久就跳槽了,不干了。原因很简单,与上司发生了口角,赌气就辞职了。于是回到家中无所事事,本来大门(就业)向他敞开着,可他不肯踏进去,就这样让会溜走了。再那之后她跳来跳去,没有过一份稳定的工作,最终还是失业在家中,成了家长的负担,当了一只“米虫”。悔不当初的冲动已来不及了。哎,明天到何处去出粮?天下乌鸦一般黑,走是天下最容易的事,正是此处不留人,可是留人的地方又在哪里呢?明天又将在何处呢?

也许是刚脱离家庭的温馨或是学校的庇护,而社会不像这些时刻保护你的港湾,凡事需冷静,切勿冲动。俗话说:冲动易坏事。想想自己本身有无缺陷,好的继续发扬,有缺陷的努力弥补、纠正。自优进攻,耐力、毅力很重要。这些引申在生活中,不要轻言放弃,其实一切皆有可能。放弃就等于没有了,连机会都不给留着,之前的努力白费了,多么可惜呀。机会是属于每一个人的,确切地说是属于有所准备的人,不轻易放弃,遇事沉着冷静。遇到困难时,坐下慢慢一个个解决。因为,生命结束时不需要一个感叹号,而应是一个圆满的句号。

高中的读后感6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高中的读后感7

8月6日,我读完了《意林之自古英雄出少年》这本好书。其中有一篇章节《绑匪报警》可好笑了,下面就让我讲讲吧!

这个故事的精彩内容是:一个山沟里有一条小溪,绑匪拽着小女生,走到溪边喝了两口水。他撕开小女生嘴巴上的胶布,捧了水给她喝,可小女生绷紧双唇,不肯喝,绑匪奇怪了:“你不渴吗?”小女生想了想说:“这个地方的石头都是铅灰色,条痕呈灰黑色,有金属光泽,容易裂成立方体小块,这是典型的方铅矿,会死的很惨的!”

绑匪一听慌了,把刚喝下的水吐了出来,这使绑匪更加渴了,“这里应该有浮选槽,浮选槽里应该有雨水,可以喝的!”小女生说。绑匪转了转,发现了一个机器槽里有水。为了慎重起见绑匪让小女生先喝,小女生喝之前掏了掏耳朵,这才撩撩水面,喝了个痛快。绑匪见没什么异常,凑上去一通狂饮,喝饱了。这时是深夜,绑匪突然感到一阵绞痛,抱着肚子,呕吐起来,。小女生笑着说:“一会你还会更痛的,就是昏迷,愿警察来之前您不会出事,那样的话您的生命就有点悬了!”

绑匪不信,可肚子越来越痛说:“这是怎么回事?”“您大概是中了铅毒了。”“一开始我在小溪里喝的水都吐干净了!”“但是我让您在浮选槽里喝的一肚子才真正起作用。”“你不是也喝了?”“我和之前掏了掏耳朵,把一块耳蜡扔在水面,耳蜡富含油脂,在水面上会形成一小块油污,把水表面上的铅划开一块,我在那喝水就不会中毒,你可不同了!”让绑匪报警,太伤自尊了,绑匪让那个女学生报了警,把绑匪送到了医院治疗!

阅读心得:我想对绑匪说,绑匪你是无知加上鲁莽就等于失败,不要为了5万元钱去干一些违背自己良心的事。我想对女学生说,你很聪明,你以你的聪明才智击垮了绑匪,我希望你好好的学习,为国家出一份力!

高中的读后感8

《小王子》,听到这个名字,或许很多人会以为这是一本给孩子看的书吧!

几乎看过《小王子》这本书的人应该都知道书中的一幅插图,那看起来像一顶“帽子”,实际上是蟒蛇吞大象。书中小王子住在只比他大一点点的星球上——B612号小行星,小王子的生命就像现在的普通人一样,每天重复着同样的事情。

直到有一天,一朵玫瑰花出现在了小王子的生命中,“这朵敏感而虚荣的花儿开始折磨小王子”,虽然书上说是折磨,但我觉得玫瑰花和小王子其实都是爱着对方的,只不过当时的玫瑰花和小王子都不懂得怎么去爱罢了。导致最终小王子离开了玫瑰花。

小王子为了找到合适的职业,开始拜访第325、326、327、328、329和330号小行星。书中小王子先后遇见了国王、虚荣的人、爱喝酒的人、做生意的人、掌灯的人和地理学家,这几个角色都各有各的荒唐,但他们的相同点都是过于在意外在的东西,而失去了内心的快乐。小王子在拜访过这6个人后的反应都是:“大人真是奇怪啊。”

小王子要拜访的最后一个星球是地球,书中第四章就写出了地球成人世界的荒唐:“大人热爱数字。”这句话是指随着金钱的出现,有太多人把自身的快乐建立在金钱上,认为赚到更多钱,他们的人生就会变得快乐,就会变得有价值。

书中小王子遇到了狐狸,小王子听了狐狸的话,走进了玫瑰花园,就像一些现代人一样,突然觉得生活是毫无意义的——小王子园以为在B612号小行星上的那朵玫瑰花,是宇宙中唯一的一朵。后来经过狐狸的点拨后,他恍然大悟,对花园里的玫瑰花说:“你们很美丽,但也很空虚,不会有人为你们死去。当然,寻常的路人会认为我的玫瑰花和你们差不多。但她比你们全部加起来还重要,因为我给她浇过水。因为我给她盖过玻璃罩。因为我给她挡过风。因为我为她消灭过毛毛虫。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抱怨和吹嘘,甚至有时候也倾听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后来,小王子要离开地球时,作者用作为小王子的叙事者的狐狸说出了这句话:“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小王子》是一本童话书,一本写给大人的童话书。

高中的读后感9

很简单的一个故事,最初读起只是语言晦涩颇有些古怪的神话,眉间尺与楚王还有“黑的人”的头之战,以及那些咿咿呀呀奇奇怪怪的歌,平添了许多奇异的幻彩。为父复仇而死的传说在中国是不少见的,被冠以忠孝的名义后终沉溺于历史的洪流中,不复听说。而《铸剑》似乎倾注了鲁迅先生极大的心血,最终也不辜期望成为先生探寻人类灵魂、反思人性、守望孤独的代表之作,其极具先锋的艺术内涵仍恩泽此后的众多作家。

简单的子为父复仇的故事随着“黑的人”的出现逐步步入复杂的旋涡中。鲁迅花大笔墨写了眉间尺的优柔寡断,这就决定了复仇于他是一件不可完成的任务,在现实世界的这种两难境地与复仇命运的必然性里,就决定了宴之敖出场的顺理成章,他的种种神秘性,把人引入另一种复仇的境地,即指向全人类生命个体的灵魂深处的自我复仇。再来看看楚王,残忍、无道的代表,但他也曾摆脱现实的两难,铸莫邪剑,为的是消除戾气,增加的却是新一轮的杀戮与复仇。这种荒诞性的叙述,是通过细腻的笔法表现的,莫邪剑的诞生、充满血腥的头与头式的复仇,神秘而古怪的楚歌,都令人不得不把目光投向这个奇怪的黑衣人,他的言谈、举止都带有对于世俗生死、个人肉体的摈弃与冷酷的决绝,鲁迅在他身上贯注了他“理想的人性”,“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万物在他身上都能找到痕迹,然而终也抓不住。他的冷酷与神秘在作品的荒诞叙述中只能置于理念的范畴,这实质上是顿入虚无的表现,对于人性的关注与探讨一直是鲁迅思想的重点,也使之成为他最具先锋性价值的内涵。

人类个体的灵魂自我必定如《铸剑》里的眉间尺与楚王,存在着两个极端,爱与恨、善良与邪恶、光明与黑暗,然而这极端也终是无法调和的',复仇的必然性带有古希腊神话的命运悲剧性,而人物性格又使之具有莎士比亚戏剧式的性格悲剧,双重式的复仇使人的关注更深沉的投入自我的体验中,灵魂的两极,存在于同一生命个体,也必然会有斗争,人类就是在这种自我复仇中不断成长与继续生活着的。鲁迅把关注投入到整个人类灵魂的最深处,通过一种荒诞性的叙事,展示了人存在的理念世界,是极具现代性与先锋意义的。同时这种对自我的复仇、对存在理念世界的把握,又是通过绝对的神化将其置入一种虚无的境界来把握的,这就更深入了鲁迅自我的一种虚无主义精神。宴之敖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们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复仇”,《铸剑》在这里提出的超目的性的现实主义,正如康德所说:“在此岸的社会中,任何行善的目的,都不是纯粹,而纯粹的动机是来自彼岸的承诺”,他认为有限的生命个体不可能认识无限的世界,对“复仇”崇高赶的认同是来自此岸与彼岸间不可能建立的桥梁,这样就给复仇打上了虚无主义的旗帜,自我的复仇来自虚无的认识,而虚无主义也正是源自对自我灵魂拷问,这种非凡的自我否定精神和殉道意识,是鲁迅比之同代人对自我在社会形态与文化形态的地位的更深刻的认识,他所阐述的这种虚无与孤独的荒原感不是一个阶级一个时代的,而是整个人类从古自今的悲哀。

这种虚无主义不仅在《铸剑》里表现突出,在鲁迅最具代表性的散文诗集《野草》中也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影的告别》中的影显示了三种本质特征,其中对自身本质的反省和怀疑都表明了来自人内心深处的恐慌与荒诞。主人公自我与社会和个人存在之间的逻辑两难框架,是此岸不得通向彼岸的虚无,而对于“无间”的复仇也在他的其他作品中有深刻体现,《孤独者》里的魏连殳的复仇是以自我毁灭与扭曲为代价的,《野草》中《复仇》与《复仇之二》中充斥着荒诞感,也必会受到一番灵魂与心灵的挣扎。在追求世俗完美的过程中,最大的敌人应是来自自我,在理念上的声讨,于现实是虚无的,但鲁迅正是以这对自我的深刻复仇及虚无的剖析,创造了那个时代不应有的伟大认识。复仇与虚无带给他的,是更为绝对的孤独。“他曾把自己看作由中世纪走向现代文明的‘过客’,看成具有使命感的中间人物”,“他努力把自己从异己的环境中解放出来,使自己不再类属于非人道的意志王国,而是具有自由意识与善良意志的独立的主体”,这种具有历史使命感的意识使先生创造了非同一般的艺术成就。

高中的读后感10

世界上形形色色的人太多,每个人跟每个人只不过是擦肩而过或是有缘相见。世界很大,大的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你将会发生什么,你将会遇见谁。世界很小,小到兜兜转转,转身便会相见。每个人只忙于自己,不会担心别人的伤心、快乐。——《题记》

我很喜欢看书,我还喜欢自己写书。因为我认为我的想象力太丰富,每天只空有想像,为什么不用笔记下来呢?每个星期天我都会泡在图书馆,去嗅那书中的芳香。在偶然的一次机会,我看到了《幻城》这一本书,我很好奇这本书为什么叫“幻城”,于是便拿起来细细的品读。开篇的第一页上面写着一句话“它们让我成为冰雪的王爵,它们最后变成了末世的苍雪。”这便让我更加的好奇。后面便是前言,这上面写着写作的感受。这本书的外部并不是怎么好看,但每一章的开篇都是一把宝剑,而且每一章的开篇都有一段文字,再后面便是正文,正文的后面便是后记。

这本书写的很悲伤,主人公卡索有一个很可爱的弟弟。在整个冰雪帝国,最了解他的人便是他的弟弟——樱空释。卡索最初的愿望是去幻雪神山隐居,做个逍遥的隐者,对酒当歌。卡索的弟弟樱空释曾经发过誓。“我一定要给哥哥自由,哪怕牺牲我的一切。”所以樱空释每一次都会阻拦卡索,当他的父皇宣布卡索可以为下一任的幻雪地国的王时,樱空释说“父皇,也许我比哥哥更适合当国王。”甚至樱空释连阻拦他做国王的人都一一杀绝。

也许你们会感觉樱空释是一个可恨之人,但,这一切都是为了他的哥哥卡索。樱空释说“所以我要成为国王,然后用我至高无上的权力,给哥哥所有他想要的幸福。我知道这样是近乎毁灭的举动,就连卡索也不会答应。可是我在所不惜。泫榻、岚裳、父皇赐给我的幻影天宫殿,一切在我眼中只是云烟,只有卡索的快乐,是我命中的信仰。”这是樱空释此后给卡索的一个梦境。

的确,卡索不会答应。卡索用手中的冰剑刺穿樱空释的胸膛。樱空释临死前这样一句话,“哥,想不到你真的会杀我。哥,在我死了之后,请你自由地……”后来,卡索为了使樱空释,岚裳,梨落复活,去了幻雪神山。后来,樱空释,岚裳,梨落虽然复活,但岚裳与梨落交换了身躯,而樱空释却生在火族。卡索在与火族交战中死亡。

我很讨厌这样的结局,为什么在兄弟,与爱人之间要分离。是不是做一国之王,很孤独?

回想起来,郭敬明大多数的作品都是悲伤的。他的文章有一种迷糊的感觉,他可以将人物刻画的十分逼真。文章既有通俗易懂,也深刻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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