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首届江苏大运河旅游节摄影大赛活动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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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江苏大运河旅游节将于今年9月下旬在扬州拉开帷幕,为更好的宣传和推广大运河旅游,向海内外展示大运河江苏段的风光之美、人文之美、民俗之美,进一步提升大运河江苏沿线城市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将大运河江苏段打造成为世界级的`旅游名片,决定举办“发现运河美”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苏省旅游局

协办单位:无锡、徐州、常州、苏州、淮安、扬州、镇江、泰州、宿迁市旅游局(委)

承办单位:扬子晚报、世界华人摄影家联盟

二、征稿主题

拍摄作品的主题必须围绕大运河江苏段展开,自然景观与多姿多彩的人文风情和沿线居民幸福生活的情景相互融合。(参赛作品须保留图片EXIF原始信息)。

拍摄提示:以大运河江苏段为拍摄主线,展示大运河作为历史遗迹融入大江南北现代城乡发展的重要脉络,同时表现现代城乡居民生活、旅游产业发展与大运河的交相辉映,使海内外受众从中发现大运河视觉之美、时代之美与发展之美。

三、征稿对象

海内外摄影家、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地区不限。

四、大赛时间

征稿时间:2015年9月1日前

评选时间:2015年9月上旬

五、奖项设置

摄影大赛奖项分别设立如下:

一等奖3名,各奖10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5名,各奖5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10名,各奖3000元人民币;

优秀奖30名,各奖500元人民币;

以上所得奖金由获奖者个人按规定自行缴纳所得税。

六、作品要求

1、作品要求不改变原始影像,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增减、移动、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含多次曝光)。

2、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不收组照,不收纸质作品,以电子文件投稿,JPEG格式,每幅作品文件长边1024像素,须保留图片EXIF原始信息。每幅参赛图片必须按照要求重新命名格式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作品标题”,否则视为无效投稿;用网名、笔名投稿无效;同一作者不能易名多次投稿,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获奖和入选作品,由主办方通知作者本人并向其调取作品大文件统一放大制作,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作品大文件发至指定邮箱,视为自动放弃获奖和入选资格。

4、主办方对入选、获奖作品享有展出、出版、公益性旅游宣传推广与营销活动使用的权利,不再另付稿酬。作者则享有作品的署名权和著作权。

5、参赛作品如涉及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6、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予以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和证书等,并保留在媒体上通报的权利。

7、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七、投稿方法

指定邮箱:

八、评选结果和作品展示

1、江苏省旅游局官网江苏旅游政务网、江苏旅游资讯网,官方微信和微博“江苏微旅游”,将对“发现运河美”摄影大赛作品进行展示。

2、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最终评选结果2015年9月中旬在江苏旅游政务网、江苏旅游资讯网和扬子晚报等媒体公布。

3、颁奖地点与颁奖办法另行通知。

4、首届江苏大运河旅游节期间,将在扬州举办“发现运河美”摄影展览,具体地点和时间另定。

  江苏省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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